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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农村集体“三资” 还老百姓明白账

时间:2025-01-06 20:38    来源:固镇县纪检监察网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瞄准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2024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同题共答,合力攻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强化对农村“三资”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从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看,村集体资金方面出问题较多,风腐一体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截留、挪用、侵吞集体资金,设置账外“小金库”,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等。从违纪违法主体看,村级“一把手”、村“两委”成员、财务人员涉案较多,村级“一把手”与村会计出纳共同违纪违法比例较高,窝案串案频发。

对此,《中国纪检监察报》发文,剖析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发生的多方面原因,既有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存在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也有村集体“两委”成员素质良莠不齐,法纪法规意识淡薄。当然,各级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对农村“三资”监督处于“碎片化”“应急式”状态,未实行常态化监管,也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有效防止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键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物,也要充分发挥好强有力的监督作用,让监督“长牙、带电、生威”。为此,要进一步推进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村级事务管理“阳光平台”,实现“三资”管理、支付采购、村务财务等公示公开,完善资金使用程序。重点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处置、资源发包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力求实现交易留痕、过程记录,确保涉农资金规范使用。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关乎民生、连着民心。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完善村级治理。要规范从“申请—审核—结算”的步骤管理,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程序严密、全面公开、监督到位的村级事务管理体系,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同时,及时将三资清理结果、集体资产运营情况,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让群众知晓,压实群众心中这杆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