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这是充分总结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政绩观直接反映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党员干部要摒弃不正“官”念和浮躁心态,专注于民生福祉,坚定并践行正确的政绩观。
让初心归位,信念坚定方可不辱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党把干部放在各个岗位上是要大家担当干事,而不是做官享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员、干部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初心,站在人民的角度,确保所想、所做之事皆应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在明确上级政策的前提下,多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防止出现政绩冲动、盲目蛮干、大干快上以及“换赛道”“留痕迹”等现象,坚决杜绝虚报浮夸,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唯有心怀民意,才能实现政绩为民,保持敬畏之心,超越狭隘私欲,不被私利所裹挟。
让职责回位,担当作为方可拨云见日。我们党百年奋斗的伟大成就都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拼出来、干出来的,唯有始终保持锐意进取、敢为人先、迎难而上的奋斗姿态,积极担当作为、敢于善于斗争,不断作出新业绩、新贡献,才能胜利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当今社会环境复杂多变,更需要党员干部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使命,在遇见问题时担当作为,直接面对问题的本质,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和症结所在,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点和突破口,避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杜绝“纸面留痕”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在攻坚克难时担当作为,处处为群众着想,事事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下深水、破难题、抓落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让规矩就位,廉洁自律方可成就事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要守牢工作原则,落实好党内廉洁纪律、职能部门各类监管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合理履职。坚持秉公办事,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提高思想上的免疫力、党纪国法的执行力、为官用权的约束力。要守住作风底线,时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言行一致,为群众树立良好榜样,主动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守好自身形象,时刻注意自身的言谈举止,以高度的自律和责任感,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
正确的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是党员干部的政治底色。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党的事业至上的原则,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工作,以踏实的工作作风完成各项任务,以践行宗旨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在新征程上创造新的更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