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打早除小”工作,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
一、举报类型
(一)涉及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殴打他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
(二)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人员参与讨债的;
(三)长时间或多次拦截施工车辆、聚集人员阻挠施工生产等对施工进度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歌舞娱乐、洗浴桑拿、夜总会涉黄、涉赌纠纷引发打砸或场所保安殴打顾客的;
(五)涉及多人在公共场所或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等特定地点聚集造势的;
(六)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强买强卖和扰乱经营秩序的;
(七)其他符合“交通运输”、“物业管理服务”、“市场流通”、“工程建设”、“自然资源”“基层组织建设”等领域存在问题、监管部门职责缺失等情况。
二、打击重点
(一)强迫交易;(二)故意伤害;(三)非法拘禁;(四)敲诈勒索;(五)故意毁坏财物;(六)聚众斗殴;(七)寻衅滋事;(八)非法采矿;(九)“村霸”“市霸”“行霸”“地下执法队”等痞霸行为;(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聚众“打砸抢”、聚众滋扰;(十一)涉及村干部违法犯罪;(十二)3人以上结伙作案;(十三)涉及黄、赌、毒违法犯罪;(十四)其他可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三、举报渠道
蚌埠市扫黑办畅通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渠道,并对举报人及举报事项严格保密。
(一)有奖举报热线:0552-3125110、6073199;
(二)拨打“110”接警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