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固镇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9日)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固镇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固镇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政治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在防控疫情斗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大战大考中忠诚履职尽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
(一)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县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27次,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通读原文、入脑入心,遵照执行、融会贯通。坚守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加大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举全系统之力投入抗疫斗争,持续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110余次,发现问题137个,撰写上报督查专报19期,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改作风、勇作为、抓落实、反腐败,保证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聚焦“关键少数”,夯实“两个责任”。协助县委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三查三问”自查自纠,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治、工作、作风方面开展“查”和“问”,查摆并整改问题282个。协助县委制定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实施办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开展政治监督谈话36人,督促“关键少数”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协助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靠后的5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协助县委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8名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30名领导干部就谈话函询等内容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推动“一岗双责”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保证“两个责任”落实。
推进政治监督成果运用。围绕十届县委以来政治、工作、管理、作风方面有关情况进行系统分析,综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情况,对全县政治生态进行深度研判,形成我县政治生态综合分析报告。对乡科级单位同步开展政治生态综合分析研判,形成报告25份。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出建议12份并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规定,对1家单位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一票否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拟提拔使用干部把关402人次,提出暂缓使用16人次、不宜使用3人次;对拟评先评优对象把关182人次、44家单位。
(二)坚守人民立场,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推动尽锐出战决胜脱贫攻坚。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省、市纪委整改清单,细化任务内容,针对性制定30条整改措施,召开3次纪委常委会、5次专题会调度推进,全部完成整改。到乡镇、村(居)、敬老院等基层一线开展脱贫攻坚走访调研及暗访活动30余次,监督发现各类问题和薄弱环节50余个,及时督促整改。开展“两项目两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结问题线索17件,处理33人。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16件实名举报件反馈全部满意。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4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起28人。
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伞网”问题。聚焦打“伞”破“网”和深挖彻查工作,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工作要求,对5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过筛。深入剖析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暴露的行业领域治理问题,聚焦制度漏洞和短板弱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2份,强化日常监管,深化标本兼治。开展扫黑除恶“四清”攻坚战,查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关系网”以及履职尽责不力等问题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检查。聚焦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农村改厕、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保、秸秆禁烧、防汛救灾、制止餐饮浪费、优化营商环境、医疗领域欺诈骗保、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210余次,发现问题230余个,立案查处20人次,组织处理59人次,通报典型问题11起41人次。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协助县委制定《关于深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赋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权。全面落实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定期听取派驻机构述职。2020年,派驻机构共办理问题线索82件,立案17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1人次。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全面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深化监察调查措施运用,使用讯问、查询、留置等10余种调查措施491次,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打造协作监督机制。完善“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的协作办案平台,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协作组会商暂行规定,把协作组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效贯通的载体。协作组定期召开协作会商会议,会商研究乡镇纪委线索处置方式,会商成立派驻机构线索处置小组,会商解决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特别是执纪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指导性意见,推动工作。研究制定派驻会商暂行规定,派驻机构定期召集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邀请纪检监察协作组组长、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学习传达有关工作部署,共同商讨贯彻落实意见,通报被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深入分析重点违纪违法案件,综合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情况,打通四项监督的“堵点”。深化会商成果运用。
(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派出150余个检查组次,48个暗访组次,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4个,核查问题线索5件,组织处理2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收到报告备案22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组织处理14人。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直面2020年春节慰问中市委反馈的连城镇敬老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疫情防控期间,集中排查“表格抗疫”问题2次,督促减少多头、重复报送报表资料,减轻基层负担。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县63家单位自查自纠问题322个。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19人,通报批评2家单位。
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及“回头看”工作。协助县委深化我县“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及“回头看”工作,延伸到乡科级。各单位结合实际和有关案例,组织学习研讨100余次,促进警示教育理论学习入脑入心。编写《固镇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印发全县乡科级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个、挽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推进“三个以案”进课堂,县纪委常委会成员在蚌埠干校、县委党校举办的有关培训班上和到相关部门、单位讲授党风廉政教育课13场,受众1100余人,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意识、廉政意识持续增强。
(五)聚焦政治巡察,彰显利剑作用
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主动结合全县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巡察工作,做到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巡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将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项目建设、“10+1”专项攻坚工程、疫情防控等工作作为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巡察工作定位越来越精准,指向越来越聚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开展十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对32家县直单位和6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803个,移交问题线索18件。十届县委已完成对313家单位巡察全覆盖,共反馈问题2028个,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1976个,整改率96%;移交问题线索1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挽回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打造巡察监督平台。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建立情况通报、人员选派、巡察期间会商、成果运用和整改监督等方面工作机制,推动“四项监督”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效果互促。抓紧抓实县委巡察“回头看”。将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明确在县委一届任期内,委机关科级以下干部、派驻机构干部至少参加一轮巡察工作。将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形成专项报告,推动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更好履职,强化对监督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
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研究制定《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对十届县委第五轮、第六轮23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评估督查发现整改不到位的124个问题进行督办,督促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结合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不规范问题”等7个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标本兼治,2020年第六轮、第七轮巡察整改中,推动被巡察单位制定修订各项规章制度146个。督促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指导县法院和县住建局做好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强成果宣传,巡察工作经验做法在有关省级媒体刊登,调研课题《县级巡察工作实践与思考》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党建重点课题一等奖。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准确妥善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4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370人次,占总人次的68.3%;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29人次,占23.8%;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5人次,占4.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以及给予因其他犯罪被判刑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共计18人次,占3.3%。充分保障党员干部权利,受理申诉案件4起,其中3起维持原处理决定,1起予以变更。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着力化解腐败存量,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线索,大胆容错纠错,县委对1名受处分影响期满后的副科级领导干部予以提拔使用。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保持严的主基调,在严格监督执纪的同时,精准规范问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政治巡察中发现的“三大攻坚战”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问责29人。规范处分决定宣布程序,不敢腐的震慑得到强化;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日常监督谈心谈话暂行规定、暖心回访工作暂行规定、防逃实施办法等10项制度文件。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完善多项制度规定,不能腐的笼子持续扎牢;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洁提醒短信2600余条,进一步明规矩、划“红线”。常态化开展暖心回访136人次,教育引导受处分人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工作,不想腐的自觉不断增强。
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反腐协各成员单位相互移送案件线索和通报案件信息99件次;召开反腐败案件会商研讨会6次,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加强沟通研判。按时按质建设检举举报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助力反腐败斗争,全年接收信访举报749件次。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5次,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的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推动审查调查理念由“先供后证”向“先证后供”转变。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590件次,立案180件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9人次,移送司法机关3人,收缴违纪资金230余万元,办理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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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打造教育培训平台。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开放式建立课题库、人才库、课件库、试题库,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晨曦微课堂、业务实战课堂、线上微课堂等形式,强化全员培训,受到中央、省、市纪委充分肯定,相关典型做法在《安徽纪检监察信息》专刊单篇刊发。开展“以案代训”“以巡代训”工作,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省市县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工作64人次,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和办案水平。举办全县村级纪检委员培训班,提升履职监督能力。
加强队伍管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内设机构负责人。坚持民主集中制,推行室务会、组务会制度。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审批权限,严格请示报告程序。专案组和巡察组设立临时党支部,突出政治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肃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公务活动纪律,树立依规依法、纪律严明、作风深入、谦虚谨慎的良好形象,涌现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中国好人”仲兴乡原纪委书记朱建波这样的先进模范,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自我监督。以县纪委立案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全系统开展“三对标三反省”作风整顿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李夏、朱建波同志先进事迹专题学习4次。开展审查调查安全隐患排查,规范化建设乡镇纪委谈话室,强化办案安全和保密意识,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开展涉案财物自查自纠,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处理程序。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严管厚爱,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规范执行规则和规定,将县委巡察机构纳入监督范围。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6件,谈话函询5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人次。
一年来,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责、担当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在工作中形成了一些体会和认识:必须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必须始终肩负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任务,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培元,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必须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还未见底、增量仍有发生,同级监督有短板,对“一把手”的监督有弱项,优化营商环境任务任重道远,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对重点领域的监管有盲区;有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思想滑坡;有的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方式单一、手段缺乏,主动性不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第一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加快推进新时代“高特美强”新固镇建设的重要一年。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实现“五个更加”,紧扣“十四五”我县“两力争两确保”、建设“五个固镇”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总结十届县纪委五年来协助县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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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我县“两力争、两确保”顺利开局
践行“两个维护”。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切实发挥政治导向作用,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聚焦政治监督。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等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大力推进清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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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高压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强化反腐败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反腐败合力作用。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完善“三不”机制。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深化标本兼治,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落实到每个案件之中。推深做实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对受处理处分人员的教育关怀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暖心回访。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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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作风建设,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跟时代步伐,回应人民群众“高特美强”的热切期盼,向尸位素餐者亮剑,为勤勉尽责者撑腰,做干净干事者后盾。坚决整治党员干部执行决策不坚定不坚决、履行职责不担当不作为、服务企业不上心不尽力、执法用权不规范不廉洁等损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对2018年以来信访举报受理、巡视巡察移交、职能部门移送等涉企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督促各级各部门大力营造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浓厚氛围,落实好保护企业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指导意见,鼓励党员干部重商、亲商、安商、护商。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
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协助县委开展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止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督促全县党员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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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问题的集中整治,把监督的“放大镜”牢牢聚焦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督促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落实“四级书记”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忧”常态化、长效化。
坚决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深入重点工作一线,深入矛盾比较集中的地方,深入问题比较复杂的领域,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推动基层干部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精神,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确保政治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将换届风气和遵守换届纪律情况纳入巡察内容。全面总结十届县委巡察工作,科学统筹谋划十一届县委巡察五年规划和全覆盖工作,组织开展十一届县委第一轮巡察。
提升巡察质效。压实各级党组织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实施“四融入一增强”机制,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夯实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建立巡察督办函、现场督查机制,完善整改约谈、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做深做实。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强化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政治功能,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督促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推动党内监督谈话规范化、常态化,压紧压实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职责。探索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书记、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严格换届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监督,坚决防止“带病提名”。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增强监督治理效能。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把监督融入“五治融合”社会治理新格局之中。建立健全信息分析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纪法贯通,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积极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之中,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监督体系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督导等方式,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三个区分开来”。
(七)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取得新成效
推进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经常性地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完善“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固镇县纪检监察机构月度述职报告工作规定。完善纪检监察协作组制度,坚持协作会商、派驻会商机制,持续打造协作办案、巡察监督、教育培训等三个平台,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健全派驻监督体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和“哨兵”作用。完善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加强派驻机构人员配备,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办法,为派驻机构履职做好服务保障,提高派驻机构人员的归属感、认同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县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探索派驻机构审查调查案件交由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讨论和决定处分事项工作机制。探索县纪委监委与驻固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协作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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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带好头。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打造学习型机关,强化全员培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
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做实关爱举措,激励担当作为。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选聘特约监察员,着力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促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铁面无私清理门户,持续整治“灯下黑”,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新阶段引领新发展,新征程展现新作为。在新的起点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固镇新篇章,为加快建设“三地一区”两中心、实现“五个更加”、推进新时代“高特美强”新固镇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