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6日上午,驻县农委纪检监察组召开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联席会议,总结2018年度驻县农委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并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对各党委(党组)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等方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最后,王奎法组长就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高度重视《党章》赋予的职责,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按规定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定目标考核细则和办法,对科室及二级机构做到半年一考核、年终一考核;二是履职尽责要到位。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加强对科室及二级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工作措施要到位。要重视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开展2次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考核力度,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位置。